药品凭处方销售,病人需要急救药,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药店是救人?还是按处销售?

回答这个提问很困难,药品凭处方销售是法,违法销售处方药给急救病人是职业道德,二者的关系实质上是法于情孰轻孰重,估计医药界所有的从业人员都会以人命关天,以人为本的原则为人民服务,“违法”销售药品给急救病人。

五十岁以上的人都会知道我国的药店有许多利国利民的优良传统,很多措施是奔着以人为本,治病救人的目的由古人在实践中创造出来,史代沿袭继承发扬,比如早期的药店有坐堂中医,边营业边治病。毎个药店都有老药工加工泡制药材,确保药材疗效和安全用药。药店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急救病人夜间用药,每个县级医药公司必须有二个以上的24小时营业药店,专设夜间急救窗口,为急救病人服务。

五十岁以下的中国人大多没有见到传统药店,其原因是传统药店的传统文化不符合现行的药品法,是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取缔非法经营行为,比如坐堂行医是非法行医。药店无许可证自行泡制药材是非法加工。24小时夜间卖处方药一无处方,二无驻店执业药师在场是非法销售。

我国历史悠久有许多优秀传统文化,在继承发扬上与现实政策脱节,特别是在医药流通行业,现实法规的在经济发达地区,在大中城市,在经济落后地区,在小城市和广大农村,执行中很难统一,最后具体再回到提问,没有处方卖急救病人药品,一切以实际出发,为人民服务是宗旨。

更多相关建议:

本身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药品就不合理,药店是为了方便周边群众,况且医院处方就外流不出来,药店配备执业药师就是为了指导用药。现在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药店处方哪里来?互联网医院,顾客买处方药,先连接互联网医院开处方,然后在卖处方药,药店没有诊疗功能,连上互联网医院诊疗难道这就合法?这和医疗机构有啥区别,直接将所有药店换成医疗机构得啦。药店的执业药师毫无作用,有医生指导有几个人找你药师。药店还需要药师审方,那医疗机构不需要?同样的东西两个标准?医疗机构谁审方?药店的改革毫无意义,加重了顾客的负担

更多相关建议:

严格来说,必须要凭处方才能销售处方药。

2019年11月,山东一家连锁的两家门店因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关店半年,罚款5万左右。药店如果销售了就是违规操作。

同样,怎么能确认病人就应该服用某药品呢?因为不是医生自然没有诊断权,拿对了,顾客认为是正常的,拿错了,就摊上事了。

出于安全角度考虑,不销售。因为一旦出事,就要担负违规和害人的双重打击。而且,你做错了,没人会替你买单。

更多相关建议:
一、如果您这里的药店就是指零售药店的话,没有处方也是能买到药的(前提是药店得有这种药):如果您说的包括医院的药房(因为有些药品只有医院才有)情况就不一样了:

医院的药房都有相应的规定,没有医生处方是不会对患者售药的,因为医院对患者售药有一套流程,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不会拿到药:医生诊断→开具处方→交费→药房取药,这是对患者负责,也是对医院负责。即使情况再紧急,对于药师来说,没有医生处方也不会发药的,因为没有医生处方而带来的风险更大,一旦出现问题百口莫辩。那么您会问,那病人那不到药就等死吗?当然不会,因为医院的急诊科对于急救药品都会有备药,而且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患者会开通绿色通道,抢救生命是第一位的。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职业、单位都有一套相应的规定来维护他的运转,保障公众安全。你可以想像如果一个医院没有医生处方就可以随便到医院药房拿到药,没有医嘱你用着会心安吗?

所以,救急药购买时首先要确定用药是否正确,否则适得其反。在购买药品时医院和零售药店同时咨询,不要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耽误时间,同时最好拨打120急救。

更多相关建议:

这个问题本身就有毛病!

需要急救的病人应该第一时间送往就近的医院,由医生实施抢救。此时所有医疗行为均由医院负责,病人及家属不负责购买急救药品。

有没有可能一些急救药品医院断货了呢?

不可能!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是责任事故!医院各科室均有急救车,车上急救药品按国家规定常备,抢救时缺少为责任事故。

药店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急救药品一般不备,也不准卖。急救药品为处方药,普通药店一般连针剂都不准销售。那么有无急救的口服药呢?有也必须凭处方销售!举个例子,急性胸痛病人,药店有硝酸甘油,能不能卖给病人呢?不准!因为没有医生处方,如果不是心绞痛而是主动脉夹层呢?就绝对不允许给病人擅自服用,只会害了病人!

所以,需要急救病人的病人唯一能做的是打120,送医院!

更多相关建议:

药店卖药按规定,人死活药店不管,无处方药店是不可能卖处方药给你的,药店罚不起

更多相关建议: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它涉及到法律法规与情势变更下的见义勇为的关系处理问题。分述如下。

药店的处方药凭医生处方出售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国药店零售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顾名思义,处方药就是需要具有执业资质的医生开具处方,药店方可出售的药品。

非处方药,也称为OTC药品,是指无需医生处方,即可出售的准字号药品。

药店的非处方药无需医生处方

药店内出售的非处方药,一般在外包装上具有“OTC”的英文标志,它是英文Over The Counter的缩写,翻译成中文的意思是柜台后的药品可以直接售卖。

尽管OTC药品也是准字号的药品(不同食健号的保健食品),那么为什么无需医生处方呢?因为OTC药品是一类临床安全高,不良反应少,患者可以根据自身症状,对照药品说明书载明的适应症和服药方法,自行服用,这些疾病大多是一些多发病、常见病,可以自行诊治,如感冒、咳嗽、消化不良、头痛、发热等。

紧急情况下,救人第一,手续后补

如果万一遇到需要急救的患者,但是时间紧急,无法提供医生处方的情形,药店工作人员该如何处置呢?具体流程如下:

1.救人第一,想尽一切办法进行紧急救治,包括需要服用处方药来急救;

2.同时拨打120,联系送往医院救治;

3.尽可能收集齐全急救患者的个人资料;

4.患者离开后,第一时间向药监部门报告;

5.尽快去药监部门,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也就是说,遇到紧急情况,没有处方也可以急救,但必须事后补办材料。

但是,这种紧急情况的判定,不是以患者自述情形为判断依据,而是以现场的客观情形,作为判断依据。

总结:遇到客观上的需要紧急救治患者,药店可以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形下,使用处方药给患者服用,用于急救目的,但事后补办材料,及时向药监部门汇报。

你同意我的观点吗?

每天更新健康热点,医疗痛点;如果我说的,正是你所想的,那么,请点赞、转发、关注朱萧俊说健康!

更多相关建议:

这个理由太奇怪了。病人需要急救的话,还要往药店跑吗?不是应该上医院吗?

也许你说的急救指的是心梗之类的问题,这种情况的话,硝酸甘油之类的药物,一般的药店还真可能没有,你也不要太操心了。打120,或是医院近的话,直接上医院才是第一选择。

再说一句,这种情况的话,药店如果随便卖给你药,其实更容易出事。因为谁也不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吃错了药呢,谁负责,很可能会找药店负责,谁你没有处方卖给我的?我说着急你就卖啊,你违规卖药,我就要找你赔。这个跟讹医院是一个道理。

一般这类的急救药很便宜,如果真的很急。不好意思,我要是店主,不卖你,我送你了。不要钱。

更多相关建议:

二这个问题有两种处置办法,一是药店有处方药,但不能卖。因为法律规定的,药店没处方权,卖给你是违法。若出了事,药店负法律责任。二是药店有处方药,也有下处方的软件,购药者得软件里的医生进行视频问诊,然后开出电子处方,药店方能卖药。现药监部门要求药店必须安装有电子处方的软件。另药店也分两种,一种是有资格的药店可卖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另一种药店只能卖非处方药。若病人刚好遇到只卖非处方药的药店,他当然买不到处方药哟。若病人虽遇引了可卖处方药的药店,但该药店没有安装下处方的软件,这个病人仍无法买到处方药。除非这药店为了营业额而违法卖药。这也是各个药店药价不一样的原因之一,原则上有电子处方软件的药店,/其零售处方药品的药价要高出几成,这是因为电子处方软件的服务费每年要多支出千多元,开出一张处方的医生又要收取处方费,另处还要投入电子处方的打印机,还要随时应付药政监管的检查,一年下来的管理成本会增加一二千,所以这些处方药的管理成本会高,自然经常处方药的药店零售价会高。

若安有电子处方软件的药店,当然会先救人。若没安电子处方软件的药店,或无处方药经营权的药店,他们是不敢随意卖出处方药的。

现药品销售有个追溯制,即批发公司必须将药品批发到有资质的零售药店,零售药品也只能向有资质的批发公司购进药品,然后是药品必须进入电子台帐系统。像处方药要求更严,从药品出厂到批发公司,再到零售药店,直到购药者手中,一切的环节都可追溯到位。如购药者的购药时间,联系电话,姓名以及数量,批号,生产日期,甚至哪个医生开的处方等都能追溯。这是为了防止伪劣药品坑害病人。但相应增加了很多麻烦,药店卖药人实际上既是营业员,又是财务员,搬运工,质检员,清洁工,甚至还是老板和执业药师,电脑操作者。有时卖个药,只赚了几元钱,可啰嗦下来要花费很多时间在做一堆杂事。累人!

更多相关建议:

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我们的医药分家分的是医和药而不是药和医。药店必须配备有资质的医生。或者有资质的药师。处方到底是医生开的还是钥匙开的?处方是医生处理的记录。教师只对处方进行核对和梳理。并有针对性地选择药物的种类。在急诊时应该说。医生有一些备用的药品,先使用后补处方,这是一个常规的常识。而不是等着医生开了处方去取药。这种医嘱也叫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一般来说也具有法律效应。并且应该有文字记录。如果护士和医生是第1次配合,或者说护士对医生的品质有怀疑。可以进行录音或录像作为记录。用药后产生有争议的情况下,可这个记录也应该作为呈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