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经用药治疗后病愈,感觉很好,强行向医生索要药方,医生该怎么办?

正规的医院本来就该有处方也会有处方,不存在强行索要的问题。病人有权利知道处方的构成。我看了几家比较大的正规的医院,随药走的时候都会有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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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方就是你拿走也没有什么用,中药下药看病情,春夏秋冬四季风热湿寒,体质不同用药不同,是药三分毒,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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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处方,这是我们当医生的不合法的規矩。我上过很多当,有的把你处方拿去满天飞,有的吃了倒起反作用,有的药店是销售性的,以利为主,伪药欺售,在贵,和便宜的量上做手足,谁都看不出,这样扰乱了处方的君臣佐使,患者吃了副作用頻发,怎么办,就来查问处方的来源了,医生就要担说不清道不明的心里,职业,法律上的责任了。所以处方不能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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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可以给他。

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没有明确规定,都不能给。

拒绝!

必须拒绝!

果断的拒绝!

坚定不移的拒绝!

这是这是医生的所有权,医生完全有理由拒绝!特别是中药配方,医生根据古方,根据病情,有所加减,这都是医生经验知识的总结,一生一世,来之不易,居然索要,真是可笑至极。特别是一些药材,有毒性,既可为毒也可为药,完全根据病情,必须慎重把握。而病人不了解如果看见有此类药材,大惊小怪,没事都酿成大祸。

如果申请了,则成为医生的专利,受法律保护。岂可轻易索取?专利的特权岂不是形同虚设?

你喝了百事可乐,很舒服,就去索要配方;

你喝了茅台,也很舒服,也去索要配方?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完全没有法律意识,

完全没有专利意识。

这是安全问题。这个病人,这次的诊断,医生用了这服药。以后再发病,情况又不同了,不可盲目套用。如果转给其他人,病情更是千差万别-例如都是感冒,有热伤风,也有受寒;同样受寒,有冬天穿衣少了的,也有风扇抵着吹的;同样受寒,也有体质的不同,更不可能照抄照搬。如果出事了,这个病人肯定不愿意承担,肯定把医生拉下水,既然如此,当初就必须坚决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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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医院的门诊病人都有门诊病历,记录项目有:就诊时间,年月日时;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体检。然后是诊断,处方。也就是说处方就在病历里写清楚了。

门诊病历已经归病人自己保存了,下次复诊必须带来。但还是有病人索要处方,那是这个病人和家属实在没文化,你不会看病历吗?当然有很多医生写字实在太草。这个例外!

病人为什么索要处方呢?他想再次得病时自己凭处方买药就可以,但肯定不行,因为病情大体不一样,怕出问题,而且处方有日期,只为当次就诊负责。

有的还想替亲朋好友拿药,有类似症状时可以推荐这张处方,这更加错误,因为即便病是一样的,由于个体差异,处方都可能不同,非医生者推荐处方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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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也是知识产权,为什么要无偿奉献?作为病人你有什么权利,无偿获得医生的处方?你到律师处咨询为什么要按时间收费?所有这些不合理都是有无脑制定的不合理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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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处方都在病历中,患者有知情权2、患者若拿处方出去给别人,医生无需负责3、秘方,不会有人愿意给

至于某些“祖传秘方”,是一些民间中医赖以生存的根基,一些大药厂的经济支撑(如云南白药),也是某些骗子行骗的手段,就算要了,民间中医、药厂当然不愿意把吃饭的饭碗给你,自己骗子更不能把他的骗局拆穿。这时候要药方,医生还不愿意给,就不要强求了。

在此也,劝民间中医一句,如果你有能力的话,现在能考证,尽快考一个,对自己有保障,开诊所什么的也比较容易;如果实在是文化水平不能支持,但确有疗效,就努力报个班培训一下;如果这个也不能做到,请一定要捂好自己的秘方,不然万一有患者用着出了问题,法律是不能保障你的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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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卖的云南白药上都印有详细配方,可是在国内却申请了配方保密。现代医学体系下(就是所谓西医),明确告知患者处方,取得患者同意后再继续后面的步骤,这是医生的义务,不告知即是违法,在美国会立刻被取消医生资格,在中国会受到行政处罚。传统医学(中医)也提倡向患者明示处方,但不强求,因为要保护传统医学,到时候好申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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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提出这个问题,显然是个外行……这么说吧,目前除了一些“莆田系”医院,没有哪家医院会扣着处方内容不给患者知道。

处方明明白白记载门诊病历上

民营医院本人不熟悉,不好乱说,但公立医院从来就没有向患者隐瞒处方内容之说!所有公立医院的门诊病历上都会记载一个类似英文R的符号,之下便是处方内容了。这不仅仅是为了方便患者,也是为了方便医生自己,每天那么多患者,下次来复诊,医生怎么可能记得住给所有患者开了哪些药?这时候,门诊病历的作用就出来了,上面记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这里有必要说一句,复诊一定记得带上之前的门诊病历,不要每次都空手到医院、重新买本新病历。有电子病历的医院还好,电脑上可以查到,没有电子病历的医院就只能靠您自己给医生回忆了……万一您记错了,受害的是您自己。

以前或许会因为部分医生字迹潦草而导致患者无法识别病历内容,但现而今大多数医院都启用了电子病历,门诊病历由患者在规定的机器上自行打印,都是印刷体的字,根本不存在无法识别的问题,自然也就不存在医生不肯公开处方的问题了。

纸质处方不可能交给患者

无论哪家医院,纸质处方都是不可能交给患者的,因为医生开出的处方要留在药事科(药房)存档。这是类似于住院病历一样的东西,是要长期保存(一年至数年不等)备查的。您如果有相关需要,可以走法定程序封存,但无权向医生、医院索取原件。在电子处方推广之后,纸质处方也已经很少出现了,除了一些特殊情况,一般门诊医生已经不再开具纸质处方了,都是直接在电脑上操作,门诊医生又怎么给您呢?难道说让您把医院的服务器搬回家吗?

病房不存在所谓处方

熟悉医院病房运作流程的人都知道,病房的医生都是直接下医嘱,而不是开具处方。根据病情的变化,用药也处于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之中,根本没有具体“一个方子”,又怎么给您处方呢?除非需要经门诊药房另行购药的情况,否则病房的医生是不会给您开处方的。医嘱单是国家明确规定可以复印的医疗文书之一,您只要有需要,完全可以走法定程序到病案室复印您住院期间的医嘱单。所以,同样不存在医生不公开处方内容的问题。

您说的这种情况,要么是您遇到了“莆田系”医院,要么就是您在偷换概念。很简单,某种药您用了有效、病痊愈了,已经不需要继续用药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您非要医生再给您开,显然是不可能的。处方药、尤其一些精神类、麻醉类处方药,没有用药指征医生是不可能给您开的,否则他就涉嫌违法了!如果这种情况是您所说的医生不肯公开处方,那本人也只能呵呵了……

“莆田系”医院不公开处方,甚至不允许门诊患者打印或带走手写门诊病历是事实存在的问题,至于各中原因,您懂的……最后奉劝诸君一句,有病还是去公立医院和一些正规的民营医院,“莆田系”医院就是坑人的,没病都能给您看出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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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个偏僻的工厂干工,小孩二岁多,感冒了,在附近的一个门诊看。下班(晚上三点上班,早九点下班,)后小孩又发烧了。接连56天都是打针后好了,第二天早上又发烧了,几天如此。当大人的心里那个急与无赖。外面打工,不是在家,有空闲,笫七天决定坐车去市里找医生看。市里很少去过,当然什么也不懂,坐车问人,二个多小时到了人民医院第四门诊部,我和老婆给医生诉说情况,告诉他,我们在几十里的偏僻乡下,进一次城不容易,还要给老板请假,好难呀,况且仅是感冒,老医生告诉我们:别怕,下午就好,听他这么说也就不怕,就放心了。

医生处方开了。护土配了药,顺手把处方穿在门诊处一个铁针上。铁针上穿了至少有七八十张处方笺,我就趁他们不注意,拿了这张处方,叠好放在身上紧要处。

小孩在下午又打了吊瓶后好了。我们又赶车回厂,折腾了一天,我们真担心又会反复,天天干工,下班小孩又生病,真得急煞人,没有任何办法,只有找医生,近处医生几天看不好,心里那个慌劲真如热锅上的蚂蚁。

第二天,第三天,我们好担心,怕又反复,但这次看了以后好久小孩都没有生病,心里好宽慰。隔几月,小孩又发烧了,只好找附近的医生,把那个处方给了医生,处方上的字认不了几个。几年都是附近医生看的,看一次好一次。

现在都是电子处方,不似那些年纸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