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性侵后怎么办?医生给出的忠告是......

本来旅游是件高兴的事,没想到小杨4月23日在巴厘岛遭遇了一次恐怖经历。

参加水上项目时,被摩托艇教练带至偏僻处并遭遇性侵。

对女孩来说,简直是场噩梦,也许这一辈子都心存阴影。

这么多年来,越来越多的“性侵事件”走到人们面前,一些受害者勇敢地揭发,一些人隐忍不发,一些人却再也开不了口。

可能有些人(不管男女)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出门就遇到。但看多起“性侵事件”,哪个不是发生在熟悉的场景中?

网约车、办公室、聚餐约会、夜跑路上、收快递时.......

对方可能是自己尊敬的老师、慈爱的长辈、要好的朋友或者是陌生人的临时起意。

你不知道 ta 会使用什么手段,灌酒?迷幻药?又或是麻醉?

当诸如此类的事情发生,总有一句话被人们提起: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小编虽然不愿意把社会看得危机四伏、恶意满满,但也不愿意你内心不设防。

假设一下,只是假设一下!万一被性侵,我们怎么办?

首先,这里不想“审判或者批评”受害者不去报警,没在第一时间报警。

事情没发生在自己身上,旁观者(即使是自己最亲的人)真的很难理解别人当时的处境、想法和心理。

被性侵后,医生告诉你该怎么做?

今天只谈论一些从医学、医生角度看如果被性侵后,该怎么做?前提是受害者选择报警。

保留侵害人的DNA相关物件、痕迹

这个的重要性小编不用多说废话了。

现实中受害者因为觉得“肮脏”,心理上接受不了,可能会产生反复清洗的行为,但其实自己会将证据毁掉。

可能有点为难,但为了将坏人绳之以法,必须要保留证据。

1、不清洗身体任何一处地方,尤其私处、手、头发

不要洗澡!不要洗澡!不要洗澡!

私处:包括阴道、肛门及肛管、肛周身体隐私部位,保存精液、体液等分泌物,或者阴道出血,千万别清洗。

皮肤:可能沾有草屑、泥土、沙尘、纤维等地点指向性物质。当然,皮肤上极可能沾染侵害者精液、唾液或是血痕。

口腔:不漱口、不刷牙。性侵过程中,口腔内的黏膜、组织器官可能受损,如果有精液也应在24小时内收集。

口腔内也可能残留迷药、酒精、麻醉药等,不及时检测会被代谢。

指甲:指甲缝里的物质,可能有抓挠下来的皮屑留存。

2、文胸内裤、贴身内衣服、床单、被褥等,不要扔、不要洗、不要抖

原因也明了,一些污渍物、液体、斑渍痕迹会被“扔、洗、抖”抹掉。

性侵绝大多数伴随着暴力,那么撕裂的衣物也是使用暴力的有力证明。

尽早报警,越早越好

能理解有些受害人可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报警。但如果决定报警,那肯定是越早越好。

因为随着时间关系,以上的所有证据物会淡化、削弱甚至消失:

比如身上的伤口会愈合(严重的可能变轻),一些药物残存会被身体代谢消失。

报警之后,会有法医检查;或者要去具有人体损伤鉴定机构挂靠的公立三甲医院做伤情鉴定。

上医院、找医生、做检查

被性侵之后,去医院做检查肯定是要的。

受害人如果是女性,必然要进行妇科检查,医生会擦拭阴道提取分泌物,对处女膜、阴道等进行伤损检查;外科医生则要进行身体其他各处的暴力撕扯、伤情鉴定。

总之,会有一个诊断书或病历本。

一件特别特别重要的事,一定要记清楚了: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预防。

性侵的发生情况,对侵害者身体健康状况的不明,受害者很可能因此被传染。

一是乙肝。

乙肝的一个主要传播途径就有性传播,如果侵害者是乙肝病毒感染者,而性侵时并没有进行安全保护措施;

又或者,受害者的皮肤黏膜被损伤(破损),接触到了乙肝患者的唾液、分泌液等,那也有危险。

如何解决:打乙肝疫苗。如果以前打过,则需要补打一支加强针。

二是淋病、梅毒、艾滋病。

很多性侵都是高危无保护性行为,淋病、梅毒、艾滋都可能因为一次性行为而被传染。

淋病的“起祸菌”淋球菌,除了在私处,还能在咽部、肛周直肠存在。起初经常无症状,有3~5天甚至10天的潜伏期;

梅毒,性传播和血液传播都有可能。梅毒会经过一期(接触部位出现溃疡)、二期(小疹子、流感样不适)、三期(破坏心、脑等重要器官)。

艾滋,什么传播途径也不必说了。万一感染怎么办?艾滋病阻断药就是希望,越早吃越好!

发生高危行为后2小时内服用,效果最好;48小时内服用,仍然有效。48~72小时内,阻断作用已相对不强,但吃比不吃好。

哪里能买到?“艾滋病治疗点”才有售,具体是哪些医院,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疾控部门,第一时间获取准确信息。

紧急避孕

被性侵后避孕,紧急中的重要事儿!事后救急,那只有服用紧急避孕药了,也是越早越好!

72小时内口服1片(1.5mg的)或2片(0.75mg的,两次间隔12小时)。服药后2小时之内吐了,需补服一次。

请不要对受害者进行二次伤害

如果谁不幸遭遇了这事,周围总是不乏有说三道四之人,他们不是直接侵害者,却成了“帮凶”。

他们的偏见与荡妇思维,异样的眼光和背地里的指指点点,让受害者再次遭受一次“暴行”。

成天穿那么暴露、行为轻浮,爱去夜店,总是与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人家不找ta找谁!

穿得性感就应该被性侵?难道受唾骂的不应该是那个“畜生”吗?

还有人说的更过分,你享受完了又反悔!

面对持有这种想法的人,真想脱口而出一句脏话!!!

旁人这么说也就罢了,一些受害者家人也会给予“言语暴力”:

你怎么这么贱!打死你个水性杨花的!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怎么不找别人!你看你一天那骚样!你怎么会做这样的事,全家人的脸都被你丢光了!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这样,但这种人真的存在,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

说这些话的人有没有想过:

只要我不愿意,无论我穿什么衣服,做什么样的事,交什么样的人,那就是性侵!

当受害者遭受了身体的耻辱,最后还要遭受一场来自周围可能持续几年、甚至终生的议论,无疑是痛上加痛。

也许,这也是很多受害者缄默不语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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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类本质是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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